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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山教育信息网是由竹山县教育局主办的负责建设和管理,服务于全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广大师生的综合性网络服务平台。竹山教育信息网下设教育科研,学校之窗,教育装备,招生考试,职称教育,教工园地,经费管理,校外教育,特殊教育,语言文字,课程资源等几大专栏。为广大教师、学生、家长、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和关心教育的社会各界人士提供全方位的教育服务。现在,竹山教育信息网已成为一个日点击量达几万人次的、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综合性教育门户网站。竹山县教育局基本情况局领导工作职责毛光伟(县教育局局长、党组副书记):主持县教育局全面工作。张 勇(县教育局党组书记):主持党务工作,协助局长负责机关日常行政管理和财务管理、机关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教育经费管理、教育宣传工作,牵头安排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分管办公室、计财股。联系得胜镇、大庙乡、竹山一中。叶邦清(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县教育局党组成员):主持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全面工作,协助局长负责基础教育、教科研工作。分管督导办、基础教育股、教学研究室。联系宝丰镇、竹山二中。吕哲君(县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监察、信访、内部审计、学生资助、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审计股、教育经费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麻家渡镇、溢水镇、特殊教育学校。贺朝炎(县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县职业技术集团学校党委书记):协助局长负责教育招生考试、中小学生校外教育、新农村建设帮建工作。分管大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青少年活动中心。联系双台乡、楼台乡、茂华中学。曾耀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正科级督学、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全面负责竹山一中迁建工作。分管竹山一中迁建办公室。联系潘口乡。沈敬东(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职业技术集团学校校长):主持县职业技术集团学校全面工作。方应林(县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负责校安工程、学校基本建设、教育发展规划管理和项目争取、竹山一中迁建BT招商工作。分管规划发展股。联系城关镇、张振武小学。黄朝生(县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负责学校安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卫生、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分管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联系擂鼓镇、实验幼儿园。张 勇(县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负责人事、教育执法和社会力量办学、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分管人事股、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股、职成教股。联系秦古镇、竹坪乡、实验小学。左自理(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县教育局党组成员):负责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日常工作,协助局长负责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教师管理与培训工作。分管教育技术装备站、教师管理股、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协管督导办。联系官渡镇、柳林乡。樊启华(县教育局工会主席、党组成员):主持教育工会工作,负责离退休教师服务与管理、共青团、少先队、关心下一代、教育史志工作。协助党组书记负责党务日常工作、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分管离退休教师服务站、关工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联系深河乡、文峰乡。孙明辉(县教育局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兼任计划财务股股长,协助局长做好教育经费管理工作。联系上庸镇。刘跃平(正科级督学):协助督导室主任负责安全文明卫生校园督导评估工作。王元春(正科级督学):协助督导室主任负责教育教学管理示范学校督导评估工作。谢宝森(正科级督学):协助督导室主任负责后勤管理与服务示范学校督导评估工作。贾金虎(正科级督学):协助督导室主任负责幼儿园办园水平督导评估工作。刘力瑛(正科级督学):协助督导室主任负责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水平督导评估工作。县教育局机关各股室及局内设二级单位工作职责一、机关股室工作职责(一)党政办公室1、承担局机关重要政务、党务、事务的综合协调与督办工作。负责系统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统战、新农村建设联系点、文明创建和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县直学校党员发展、教育培训、党费收缴、党员年报工作。2、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总结;组织起草综合性的文件、讲话、报告、汇报、调研报告以及理论文章等(不负责其他专业股室及业务性材料的撰写);组织拟定机关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组织编写当年教育大事记。3、负责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通知、记录以及重要会议纪要的整理、下发和上报工作,并做好会前必要的准备工作。4、负责机关收、发文工作。管理商密网、办公平台,做好上级机关文件的收发、传递、传阅、催办和文书处理以及局机关下发文件的审核、校对、打印和平台发送工作。5、负责教育综合档案整理、调阅、管理工作;指导县直学校档案建设工作;做好文件及重要材料的立卷、归档、利用、鉴定工作。6、负责局机关机要、保密、印章管理工作,指导学校机要、保密、文档管理等工作。7、负责局机关考勤记载、汇总、通报工作。机关安全保卫、物业管理、水电设施维修、清洁卫生等工作,协助做好信访接待工作。8、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办公物品购置、固定资产管理、电话接传、来客接待、食宿安排工作。9、联系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工作;协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教育问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10、负责机关各股室、二级单位、各乡镇中心学校之间重要工作安排综合协调服务及督办落实工作。做好节假日机关值班组织安排工作以及日常应急管理工作。11、负责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工作,党报党刊、教育报刊的征订、发行、分类工作。12、负责机关干部和二级单位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组织、学习笔记检查、学习活动情况记录通报和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的落实工作。13、负责上级关于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政策宣传落实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全系统 “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防范和处理工作。14、负责文明卫生县城创建、爱卫工作等协调、督办和落实工作。15、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二)人事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1、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2、负责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与考察、考核、跟踪培养工作。3、负责教职工、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及学籍档案管理工作。4、负责教育系统工人技术等级考试、考核和认定工作。5、负责教育人事计划、机构编制及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统计工作。6、贯彻执行劳动工资政策,指导学校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办理教育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审核手续,负责遗属补助的申报、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因公死亡教职工的认定、申报、审核及有关待遇落实工作。7、负责招聘中小学教师,特岗教师引进、通过“人才绿色通道”等引进人才工作,做好特岗教师、支教教师的管理与服务工作。8、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全县中小学人员编制标准,指导各学校、二级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9、负责学历认定,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表彰对象的推荐、申报、审核、公示、上报工作。10、承办出国(境)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11、负责日常人事事务信访接待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三)计划财务股1、负责对全县教育单位经费预算、年度经费决算、基本建设投资和专项资金的分配、调拨及下划工作。2、负责教育系统各项教育教育经费争取、专款管理、各学校财务监督工作。3、负责教育系统内部财务人员的培训、指导和考核工作。4、负责全县教育事业情况统计上报工作。5、负责全县教师工资数据库的更新及教师工资、绩效工资、离退休生活补贴的发放工作。6、负责机关财务的日常管理和开源节流,搞好机关经费往来结算,按时上报局机关财务月、年度收支情况。7、负责全系统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比例的核定,加强“一险一金”的申报、监管工作。8、负责全县教育系统防汛费的代收代缴工作。9、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的登记、监管及机关固定资产登记上报工作。10、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四)纪检监察审计股1、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指导、督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2、负责教育系统的信访处理工作。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检查和审理有关违法违纪案件,对党员、干部及教职工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3、负责全县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和审计工作。4、负责制定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5、负责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及教育行政效能监察工作。6、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五)基础教育股(体卫艺工作指导中心)1、承担全县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家庭教育)综合管理工作。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引导中小学端正办学思想,加强学校管理,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2、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布局中小学校。参与拟定全县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计划。参与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3、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建设德育队伍。指导学校安全、法制、国防、科技、美育、艺术、体育、防艾、反邪教等教育工作。4、积极推进新课程改革,监督指导中小学落实《课程标准》,加强中小学考试、考查工作的管理,组织体育考试工作。5、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检查指导体育、艺术教学,组织学校参加体育、艺术竞赛或活动。6、规范中小学校卫生管理,抓好校园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学生健康体检和健康教育工作。7、负责全县“普九”水平的巩固和提高工作,编制基础教育年报,指导全县“普及程度”类档案建设工作。8、负责中小学和学前教育教材、图书征订审查工作。9、指导学校常规管理、养成教育、共青团、少先队建设工作,组织县以上“优秀学生、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的评选活动,指导家长学校建设工作,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10、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各类学生异动手续,抓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11、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计划,指导普通高中招生制度的改革,参与完成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学质量管理工作。12、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反邪教教育、防艾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和开展无烟学校创建工作。13、负责征兵及双拥工作。14、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六)教师管理股(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1、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和聘任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搞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续聘工作。3、负责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师德档案。4、负责特级教师管理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拔尖人才的推荐申报工作。5、负责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及其培训的各项管理工作。6、负责全县县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培训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名师工程和名校长工程规划,指导中小学特级教师和学校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7、负责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和学历提升培训工作;负责青年教师到高校深造学习的选拔推荐及“绿色通道行动计划”实施工作。8、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范、标准。9、协调组织普通话等级培训和测试,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0、负责教师教育调研工作。11、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股1、统筹管理全县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与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参与编制全县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改革和发展。2、负责拟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计划,对各中学下达年度招生任务。3、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学籍、评估管理工作。4、组织指导初二后职教分流和初高中毕业生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实施“绿色证书”工程。5、抓好教学实验基地建设,配合做好实用技术引进和项目兴教工作;对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负责脱盲人员的巩固提高工作。6、抓好县内各类职业技术中短期培训,完成各级培训计划。7、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八)规划发展股1、负责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审定各乡镇中心学校布局调整规划。2、统筹全县学校项目建设,审核学校报建项目;组织项目报建、招(投)标及合同见证工作;检查、验收学校项目工程质量,负责学校基本建设日常管理;组织项目工程预决算工作,根据工程进度对项目资金的拨付进行审核。3、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基础建设、危房改造和其他改善办学条件工作,定期报送项目进度报表,建好项目档案。4、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九)政策法规股1、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及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拟定全县教育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2、负责教育系统计划生育、普法教育与宣传、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审定中小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3、 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前教育阶段和相应学历教育机构及文化教育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撤销、更名管理与调整的审核、报批、审批、管理和评估工作。4、承担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和教育行政审批及电子政务审批工作。5、了解掌握教育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就教育改革研究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6、对教育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备案。7、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十)督导室办公室1、依法依规对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2、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工作。3、负责“普九”复查指导组织工作。4、对教育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组织专项督导。5、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示范学校、后勤管理与服务示范学校、安全文明卫生校园创建评估工作。6、负责拟定各学校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考评细则并对任务完成情况组织检查考核。7、负责开学检查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和情况通报。8、负责教育督导的科研开展、队伍建设工作。9、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十一)教育宣传办公室1、负责竹山教育信息网维护管理及信息更新工作。2、负责全县教育宣传及其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全县教育宣传年度工作要点和目标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3、指导各学校开展教育宣传工作,对各学校季度和年度宣传任务积分情况进行统计。4、负责《教育工作动态》组稿、编审工作。5、负责重大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专题片的制作等工作。6、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控、网民回帖和政务、党务信息上报工作。7、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十二)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负责起草全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重要会议报告等。2、制定全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学校安全形势,并提出建议举措。3、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学校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4、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指导学校制定各类应急预案。5、协助有关部门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6、负责教育局机关及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7、负责学校风险分散管理和教育保险的宣传发动、组织引导、保费收取、及时报案、督办理赔等工作,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8、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局内设二级单位工作职责(十三)教育教学研究室(教育科学研究所)1、贯彻国家教育部制定的课程方案和课程计划,检查各中小学执行课程标准,教学计划和使用教材的情况,确保各级各类中小学严格按课程方案和课程计划开齐开全课程,开足课时。2、有计划的调查研究各学科的教学情况,监控中小学教师的教学质量,组织教学过程检查和质量评估,参与考试改革的有关研究工作。3、组织和开展各级各类教研活动,努力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4、制定和实施教学常规,研究和指导教学教改工作,及时总结、大力推广成功的教学经验。5、针对教育工作和学科教学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课题攻关。6、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检测手段和评价体系,科学检测和评价学校教学工作,负责教授课程的考试、考查工作,组织好出卷,评卷及质量分析等工作。7、指导学前教育,规范办园行为,杜绝学前教育小学化。8、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十四)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1、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后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后勤服务与保障体系。2、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文化用品、教辅资料的集中采购和配置。指导学校学生统一着装工作。3、负责学校学生宿舍、食堂及相关设施设备和原材料采购及管理。制定寄宿制学校伙食标准和收费标准,并负责监督执行。4、负责全县学校校容校貌的管理,做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5、负责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产业)的管理;抓好学生劳动实践基地和寄宿制学校学生蔬菜基地建设。6、指导全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7、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十五)教育技术装备站1、制订提高教学技术现代化水平和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年度计划和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2、负责学校图书、音像资料的配备,建立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库,落实装备经费。3、负责中小学电化教育设施设备的装备、配置、管理、使用和相关研究工作,定期进行清理普查,督促学校建章立制并执行规章制度。指导学校开展电化教育与教研工作。4、负责实验教师、图书管理员、信息技术教师及网管人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5、抓好微机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好计算机教学和考核工作。6、开展实验教学和电化教学研究,组织示范课、观摩课,组织论文、教学设计,制作教具和相关优质课的评选活动。7、负责中小学图书室(馆)图书装备和管理工作。8、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微机联网和校园网建设,落实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9、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十六)大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招生考试方针政策法规和业务规范,坚持依法治考、依法治招,确保招生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2、负责组织全县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普通(职业)高中招生考试的政策宣传、考生报名、政治思想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信息采集、统一考试、征集志愿及协助录取工作。3、负责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政策宣传、考生报名考试、教材征订发行、考生档案管理、颁发课程合格证、毕业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办理毕业证书工作。4、负责对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社会助学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5、负责组织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报名组考工作。6、负责开展英语口语等级考试和专业证书等非学历考试工作。7、负责教育考试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和考风考纪建设,协助查处教育招生考试工作中的违纪违法案件。8、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十七)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方针政策,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与培训工作。2、负责制定和规划全县教师继续教育发展目标,制定全县教育年度集中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各级各类培训工作的组织、服务等。高质量实施新课程改革“滚动式”全员培训工作。4、负责“中国教师行动网”教师培训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登记教师继续教育学分。5、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十八)教育经费管理中心1、指导、监督、检查各学校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2、负责指导各学校编制预算,并监督预算执行;指导各教育单位财务会计工作。3、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考核、培训会计人员。4、负责票据管理及监督、收入的入库、划转工作。5、负责资金计划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6、负责原始凭证的审核、资金收支的结算、账务处理等会计基础性工作。7、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汇总、上报工作,按月提供会计报表和会计资料。8、负责国有资产核算和管理工作。9、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十九)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方针、政策。2、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制度和业务规范并组织实施。3、收集掌握各级各类学校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并提供咨询服务。4、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好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彩票公益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两免一补”、中职助学金及免费教育等助学政策。5、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情况进行了解摸底,编制每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编制预案,并向省上报信息;为贫困大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录入基本信息,督促代理银行划拨贷款资金,并根据有关部门委托,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定期与借款学生联系,加强贷后监控等工作;督促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归集收回的贷款本息,核算并上报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6、做好政策宣传、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并组织相关稿件,编发资助工作专期。7、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各类社会捐资助学活动。8、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十)离退休教师服务站(教育工会办公室、教育志总编室)1、贯彻党的老干部工作各项方针政策,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经济、生活待遇。2、加强老干部活动室的建设,管理好图书、活动器材及档案材料,组织老干部参加各项文体活动。3、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教育局机关工会及直属单位、县直中小学工会、妇委会工作。4、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办理到龄教职工退休手续,审核离休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宣传离休相关政策,做好离休干部职工来信来访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协助做好离休干部职工逝世后的善后事宜。5、组织收取教育系统工会费,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各种文体活动。6、负责校务公开检查督办工作,7、负责关工委日常工作。8、牵头教育志、教育年鉴组稿、撰写和出版工作。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十一)青少年活动中心1、负责青少年校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管理使用和维护活动中心国有资产。2、负责整合校外教育资源,形成校外教育网络。3、积极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特专长教育培训基地、综合实践教育基地、野外生存训练基地三大校外教育阵地承办的各类教育实践活动,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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