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提前还贷”要小心了,银行吃罚单,房产被拍卖!
有位网友咨询,他想提前还房贷,原来是4.89的利息,30年等额本息,已经还了4年啦,现在可以从银行拿到利息3.6的贷款,第一年偿还完本息后,第二年还能续贷,这一听就是经营贷或者消费贷。
他认为息差达到了1.29,倒贷是比较合适的。但是家属认为这样操作并不划算,相当于新贷款的利息偿还了两次。他问我该怎么办?
我觉得这不是划不划算的问题,而是安不安全的问题。
想要提前还贷的朋友不在少数,一位网名叫阿任的也在问,面对通胀是不是应该提前还贷?
按道理说,通胀来了,不应该提前还贷,因为通胀会稀释债务。不过我给他的建议还是,如果提前还贷是转经营贷或消费贷的话,千万要小心了,央行已经开始严查,并开了不少罚单。
据统计,2月份监管部门对银行机构总共开出了134张罚单,合计罚没金额4.76亿元。其中,建设银行就领了2亿罚单,民生银行领了将近9000万的罚单。
后面中国银行3000万、渤海银行2500万、平安银行366万、工商银行305万等等,那些小单子咱就不提啦。
在所有的处罚理由当中,出镜率最高的就是“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这说的是啥,大家心里都清楚。
接下来还有“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定期存款并滚动办理质押贷款”。为什么上面要求银行支持小微企业贷款,表面看任务都完成了,可很多小微企业却贷不到款?这下知道怎么回事了吧。
还有更恶劣的,“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本行理财产品”,让原本是支持实体经济的资金继续在银行里空转。
我问了本地一位银行的朋友,现在上面查得这么严,是不是不能办房贷转经营贷了?
他说没问题,继续办,只是在资料审核方面会更严,造假也得造得逼真一些,保证以后出了事银行没责任就行。
你还别说,就在3月1日,广州中院出了个判决,借款人肖某从银行申请了180万经营贷,说是用于公司的资金周转,其实是拿去还了房贷。银行风控部门发现后,要求肖某提供资金用途证明,他拿不出来,于是将其告上法庭。
法院二审宣判,肖某于10日内偿还银行180万本金以及罚息,如拒绝履行,银行可对肖某抵押的房产进行拍卖。
在这要说明一下,你不要以为跟银行信贷部门串通好了,用经营贷倒房贷,就肯定不会出事,一旦被银行风控部门发现了,人家可不管你出了多少中介费,断贷、抽贷、压贷是分分钟的事。
今年2月,河北银保监局也发布了关于“提前还贷”的风险提示,列举了5个方面存在的风险。
1是骗贷的法律风险,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2是违规改变贷款用途风险,就跟前面讲的肖某似的,可能房子都保不住;
3是续贷风险,有可能第二年审核不下来,还有可能涨利息了;
4是财务风险,就是过桥资金、中介费之类的实际成本也不低;
5是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有些人的房贷利息虽然比现在高不少,但房贷却是所有贷款业务中期限最长、还本付息最稳定的。
你可以跟银行协商能不能把上浮的基点降一降,说否则我就要提前还贷啦,威胁他们一下。
或者干脆找个信得过的人,身上没有房贷的,把自己的房产过户给他。他肯定能申请到首套房贷利息3.8,然后你再以他的名义还贷款。
注意,必须是信得过的人,否则发生意外,麻烦也不小。